弟弟盗窃电缆线
邀约哥哥销赃
本想兄弟俩一起“赚点小钱”
结果……
近日,芒市检察院邀请芒市江东中学的100余名学生到芒市法院旁听濮某甲盗窃、濮某乙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一场“零距离”“沉浸式”法治课堂呈现在同学们面前。
为了同学们能更好地参与旁听,从真实案例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庭审开始前,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案情回顾
两名犯罪嫌疑人系兄弟俩,弟弟濮某甲多次盗窃废旧电缆线后邀约哥哥濮某乙一起销赃,濮某乙在濮某甲的邀约下多次参与销赃,并用自己的手机接收赃款,两人共同分赃,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两人的行为不仅侵犯了被害单位的财产利益,还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庭审中,公诉机关依法、有力指控了犯罪,两名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均无异议,最后法院当庭宣判,濮某甲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濮某乙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通过两名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服法、真诚悔罪,同学们深刻地认识到犯罪的危害后果,纷纷表示将更加珍惜当前的学习机会、良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