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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 · 云检“说”丨立足 “四大检察”职能 守护妇女儿童权益

时间:2024-0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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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云南省检察院领导全省检察机关

不断加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

积极预防和依法打击

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类犯罪

依法能动履职

综合推进法治宣传 司法救助

心理疏导等工作

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云南检察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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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委领导,着力推动检察监督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职能相融合

2020年,省检察院在分析研判涉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基础上,推动省委统一建立三级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协调机制,由检察机关履行协调机制办公室职能,构建起全省三级党委领导、多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格局,在各级党委领导下不断压实属地、部门、行业责任,成效明显。

省检察院围绕维护边疆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探索与解放军昆明军事检察院首创军地联手依法保护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新机制,切实维护好“军娃”权益,该做法写入最高检2021年工作报告和2022年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大事记。

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着力抓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

依法从严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会同公安机关、妇联等推行“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避免反复询问取证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救助工作,会同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综合落实心理疏导、身体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救助,助力未成年被害人重归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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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能动履职,着力提升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监督效能

2021年以来,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推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把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归口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统一办理,统筹运用审查逮捕、起诉、抗诉、支持起诉、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握指成拳,努力实现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全方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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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中,综合审查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及公共利益是否遭受损害;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同步审查是否有刑事犯罪线索。在办理未成年人被性侵害案件中,支持未成年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对相关主管机构是否履行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进行倒查,及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

创新工作机制,着力完善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体系

融通未成年人“六大保护”。积极促推司法保护融入家庭保护,提高家庭成员妇女儿童保护意识,预防家庭暴力,联合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加强与公安、妇联、教育、民政等部门沟通对接,切实增强社会各界保护合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办理侵害妇女、未成年人案件并不止于办案,而是坚持诉源治理,做好“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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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带动作用,持续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及法治进校园工作,联合省教育厅部署开展“检校共建、法护成长”活动。在2023年的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中,组织百名检察长、千名检察官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不断提升普法精准度和实效性,推动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普法长效机制。

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云南省三八红旗集体、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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