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印发《关于命名第五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的决定》,命名486个地区和单位为“第五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5年。
其中
云南检察机关
6家单位被评为
“第五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
示范县示范单位”
陆良县人民检察院
禄丰市人民检察院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
梁河县人民检察院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