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工作要求,省检察院依据《2023年度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方案》,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决定从即日起正式启动2023年度群众评议省检察院机关作风活动。
评议活动本着广泛性、群众性、代表性、知情性的原则,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微博专门开设“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在云南”专栏,广泛宣传检察机关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特色做法和典型经验,在以上官网、微博及公众号开设评议二维码;在省检察院门口、12309信访大厅、办公楼各楼层醒目位置张贴“云南评议”二维码;在省检察院1、2号楼分别设置“云南评议意见箱”,热忱欢迎广大群众通过扫码对省检察院履职尽责、作风效能等方面作出评价,通过互动平台进行留言,通过意见箱提出意见建议。省检察院评议活动办公室将通过网络平台对广大群众留言和反映的问题进行回复、处置,定期梳理,立行立改。
●评议方法:
用手机微信扫描“云南评议”进入小程序,在“请扫码评价”处点击“扫一扫”,扫描“省检察院”二维码,作出评价、填写评议内容并提交。
评议期间,省检察院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社会群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871-64993210
电子邮箱:54544645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