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云检要闻>曲靖

庭审进校园,以案普法促成长

时间:2023-02-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把庭审搬进校园

让学校师生

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

身临其境学习法律知识

进一步增强学生法治意识

2月14日,会泽县检察院与县法院一起走进会泽县东陆高级中学,公开开庭审理了唐某故意伤害案和何某盗窃案,东陆高级中学部分老师和学生旁听了庭审过程。




检察官宣读了起诉书,向法庭出示了被告人涉嫌犯罪的证据,并通过摆事实、释法律、讲道理,对唐某和何某进行法治教育,同时也向旁听人员进行普法宣传。


通过庭审,被告人唐某和何某当庭认罪悔罪,法院进行了当庭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缓刑二年。


此次庭审进校园活动,不仅拉近了检察官与广大师生的距离,也让师生们对检察工作、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刻更直观的了解,让学生们明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实现了“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Copyright?2011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管理维护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409号 邮编:650228 服务电话:0871-64993999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