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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检察院跨省异地阅卷办理成功

时间:2020-04-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按照云南省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律师异地阅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了更好地保障当事人及辩护人的权利,方便律师行使阅卷权,曲靖市检察院案管部门与哈尔滨市检察院案管部门协同合作,成功办理一例异地阅卷事例。

  该事例系曲靖本地律师代理辩护本地嫌疑人涉嫌的哈尔滨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贩卖毒品案件。

  保障阅卷时间轴

  2020年3月24日-凌云律师事务所张律师首次到曲靖市检察院案管部门,咨询了解异地阅卷的相关办理程序及事项,该院案管办在告知后,及时与哈尔滨市检察院案管部门联系。

  2020年4月2日-哈尔滨市检察院案管办在收到律师的网上阅卷申请等资料并审核后,将电子卷宗文件导出并通过检察系统专网邮箱发送到曲靖市检察院案管办。

  2020年4月8日-张律师再次来到曲靖市检察院案管办,该院案管办核实了律师的“三书一证”后,要求律师签订《保密承诺书》,将哈尔滨寄送的电子卷宗刻录为光盘交给律师。处于保密考虑,电子卷宗光盘设置的密码,由哈尔滨市(办案地)检察院案管部门直接告知张律师读取密码。

  至此,跨省异地阅卷全部完成,此次异地阅卷的成功办理,来阅卷的张律师当场表示:感谢检察机关提供的便捷办理举措,此次异地阅卷极大地方便了自己,更好地保障自己行使辩护权。这一举措也对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减少人员流动、防控病毒传播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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