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作为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大理古城南城楼因管理保护不当,产生安全隐患的案件线索。
办案人员迅速开展线索核查和案件调查工作,通过调取资料、现场勘查取证等,发现大理古城南城楼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危及文物安全,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办案人员认真梳理调查取证的内容,并针对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对大理古城南城门管理维护不到位的问题,认真撰写诉前检察建议,组织召开检察建议公开送达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
在公开宣告送达会上,大理市检察院检察官围绕检察建议所涉及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充分释法说理,并听取两家行政机关和人民监督员的意见。
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现场签收检察建议,并就下一步如何开展进行整改作出发言,承诺按期整改,并在今后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好相应职能职责。
大理市检察院通过牢固树立“预防性保护”的理念,重点紧盯大理市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现存的难点问题,与各行政机关形成合力,加强沟通协作,强化案件办理,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