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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 · 我为群众办实事 | 跨省司法救助 彰显为民情怀

时间:2021-11-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永恒的主题,让每一名群众不因案件的发生而陷入困境同样是检察机关努力的方向。

  近日

  江苏省检察机关、云南省检察机关

  通过跨区域司法救助协作机制

  对一起刑事被害人困难家庭

  开展国家司法救助

  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

  取得了良好的

  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事情还得从一起故意杀人案说起

  宾川县州城镇史某某之女史艳某前往江苏省打工,被其前夫常某某残忍杀害,常某某锒铛入狱。一个幸福家庭瞬间支离破碎,家中留下年迈的父母亲和未成年的女儿,家庭失去顶梁柱,经济陷入困境,史某某向江苏省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为减少申请人来回奔波的劳累和家庭经济负担,江苏省检察院与云南省检察院建立了跨区域司法救助协作机制,委托申请人所在地的检察院协助办理。

  宾川县检察院对此高度重视,检察人员专程到史某某家及所在村委会调查走访,全面了解家庭生活情况。经调查核实,史某某系该村低保户,其妻陈某某眼睛残疾,其孙女王某某在校读书。史某某、陈某某年过六旬,承担起了抚养孙女的职责,一家三口靠低保金维持生活。

  宾川县检察院及时向江苏省检察院反馈核查情况,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利用跨区域司法救助协作无缝对接、简化流程、互帮互助提供证明材料等优势,依法依规快速推进司法救助,及时完成救助金发放工作,最大限度帮助被害人家庭走出困境。

  为进一步强化精准帮扶,实现司法救助多元化,宾川县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宣读仪式。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建萍向史某某、陈某某宣读了江苏省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将千里之外江苏省检察院的爱心传递到被救助困难群众心坎上。

  解决了燃眉之急的史某某说

  “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

  让我们在较短时间内,

  就申请到了救助金,

  解决了我家的燃眉之急。”

  据宾川县检察院控申部门办案检察官介绍,跨区域司法救助是指救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与办案检察机关所在地不一致时,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工作信息互通共享,共同协作完成司法救助。该机制有效解决了申请人异地来回往返跑的麻烦,通过共同协作,提高救助时效,营造司法救助大格局,实现“应救尽救”。

  此次跨越千里的司法救助,是江苏、云南两地检察机关开展跨区域协作的积极实践,也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有力体现,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为民情怀,进一步增进了检察机关与群众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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