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预决算公开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4-02-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24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其主要职责是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6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第十检察部、第十一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涉外事务联络部、检察技术与信息部、检务督察部、财务装备部、机关事务部、队伍建设处、干部人事处、宣传处、教育培训处、司法警察总队、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所属单位5,分别是:

1.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

2.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

3.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

4.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

5.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部门本年的重点工作是:在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带领全省检察机关坚决维护国家安全、边疆安定、人民安宁。

一是时刻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检察实践。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学深悟透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大力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增强检察队伍凝聚力、向心力

二是时刻牢记服务大局职责使命,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决惩处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坚决落实扫黑除恶、乡村振兴、强边固防、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强基补短板等重大部署,更加有力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固、社会安宁。围绕守底线、稳支撑、增动力、上台阶,服务保障三大经济,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在保障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对外开放、保护科技创新、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等方面主动履职尽责,着力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三是时刻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持续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实践,充分发挥司法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民事和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检察为民实事,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时刻牢记检察机关宪法法律定位,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持续抓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的深化落实,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工作主线,切实提升指控证明犯罪能力,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监督构建各有侧重、密切配合、一体履职的民事检察监督格局,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常抓不懈,做实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民事执行监督着力加强行政诉讼监督,扎实有序推进行政违法监督,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突出公益诉讼检察精准性”“规范性注重办好有示范引领意义的重大案件,推动诉源治理。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在检察侦查力度和准度上狠下功夫。

五是时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深化政治建检、素质强检,突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健全优秀年轻干部跟踪培养、从严管理机制,推动检察教育培训供给与需求精准匹配,倡导研学一体、检校合作,带动提升全省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深化落实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强基导向,帮助基层破解发展难题。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助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认真落实九个以的实践要求,深入推进自我革命,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4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5人,其中:行政编制485,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46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6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18人,其中:离休7人,退休311人。

车辆编制67辆,实有车辆6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76,981,169.9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34,011,049.35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15,675,00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7,295,120.59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18,184.44元,上升0.33%,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新增事业管理成本性支出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34,011,049.35元,其中本年收入515,240,641.50元,上年结转收入18,770,407.85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5,240,641.5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786,376.15元,下降0.52%,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2024年度申报省检察院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成本性经费支出项目。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76,981,169.9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34,011,049.35元,其中:基本支出349,912,141.5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23,974.86元,下降0.23%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的部门预算机动经费项目2024年预算中纳入项目支出中编报项目支出184,098,907.8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62,401.29元,下降1.05%,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2024年度申报省检察院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成本性经费支出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家赔偿费用支出6,000,000.00元,主要用于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办结国家赔偿案件后需依法支付的国家赔偿金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308,092,982.7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省检察院代编的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奖励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84,000.00元,主要用于全省检察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40,497,759.73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其中:7,104,000.00元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和铁路运输检察机关两级三院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开支;13,604,000.00元为省检察院代编的全省检察机关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3,020,000.00元为省检察院代编的全省检察系统提质增效资金统筹安排经费支出;2,670,000.00元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3,570,000.00元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部门预算机动经费开支;160,360.00元为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开支;369,399.73元为上年结转使用的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经费以及办案业务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事业运行6,887,420.31元,主要用于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方面的支出。其中:962,020.31元为事业人员工资及保障学院正常运转的支出经费;5,925,400.00元为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事业管理成本性支出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137,447,252.12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其中:56,158,500.00元为省检察院代编的全省检察机关三项(基础设施建设、大中型维修改造、信息化建设)经费支出;3,170,500.00元为全省检察机关服装经费支出;12,336,000.00元为省检察院代编的全省检察机关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6,980,000.00元为省检察院代编的全省检察系统提质增效资金统筹安排经费支出;20,849,740.00元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和铁路运输检察机关两级三院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以及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支出;17,952,512.12元为上年结转使用的服装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等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国家司法救助支出448,496.00元,主要为上年结转使用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85,580.00元,主要用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及铁路检察机关两级三院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073,254.08元,主要用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铁路检察机关两级三院及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241.20元,主要用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铁路检察机关两级三院及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179,604.98元,主要用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及铁路检察机关两级三院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81,641.52元,主要用于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的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447,714.55元,主要用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及铁路检察机关两级三院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2,250.00元,主要用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铁路检察机关两级三院及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医疗方面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320,852.16元,主要用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铁路检察机关两级三院及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部门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474,378.0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94,3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670,078.09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10,00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687,435.48元,较上年减少114,223.73,下降3.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884,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拟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因公出国(境)49人次。根据省政府外事办的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因公出国(境)计划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统一申报,因公出国(境)费预算统一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进行编报。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884,000.00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42,900.00元,较上年减少5,100.00元,下降1.47%,国内公务拟接待批次为130次,共计接待2640人次。

减少原因分析我部门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在上年预算基础上适当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60,535.48元,较上年减少109,123.73元,下降4.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5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0元,下降22.2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10,535.48元,较上年减少9,123.73元,下降0.4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7辆。

减少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我部门因工作需要,根据党政机关执法执勤公务用车配备标准,特别申请购置大型客车一辆,车辆购置费用为450,000.00元,2024年拟按配备标准购置执法执勤轿车,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有所减少;二是我部门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精神,在上年预算基础上适当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三项(基础设施建设、大中型维修改造、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

三项(基础设施建设、大中型维修改造、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一是按照三项经费审批管理制度,对纳入云南省检察机关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计划的资金进行申请和保障。强化全省检察机关维修改造项目,按计划完成项目改造任务,主要是对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的修缮改造项目、改变房屋整体消防管网的修缮改造项目以及对房屋整体进行装饰装修的修缮改造项目进行管理,确保大中型维修改造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二是按照三项经费审批管理制度,对纳入云南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项目进行经费申请和保障。根据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结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属性和司法办案特点,在电子检务应用与统一软件2.0建设基础上,结合云南本地化业务特点,构建有特色的智慧检务应用体系,量刑辅助使用率达90%以上。进一步丰富完善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化顶层设计,信息化系统在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等方面向在地州实现延伸和拓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移动办案日存储量达1T以上。建成覆盖各级检察院、各个业务部门、所有岗位及人员的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的智慧检务数字化平台,实现内外网络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智能辅助范围更广、速度更快、应用更准,所有业务内控监督有力高效,分析决策、考核评比、资源调配更科学。三是完善三项经费管理与保障体系。建设应用创新与评价体系,发展以及资金保障体系,提供更好的制度、管理、人才和资金保障。

(二)全省检察系统提质增效经费项目

全省检察系统提质增效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为:一是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监督与被监督良性互动,民事监督案件积压率不高于10%,以理念变革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二是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持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同步推进,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着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促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三是完善法律监督专业能力专业素养提升体系,着力培育各项专业能力支持地方检察院数量不少于144个,加强对办理互联网、金融、知识产权等新领域、新类型案件的培训,提升办案质效。四是推进智慧检察与司法改革融合发展,加快检务信息化建设,建立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司法办案、检察管理与服务能力机制,推进智慧检务工程,构建新时代智慧检察生态。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为:一是有力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切实推进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维护边疆稳固,切实履行强边固防责任;检察产品促进社会治理、服务经济发展作用凸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做细做实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挂连包案规范化常态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全面提升检察公信力。二是高质效要求贯穿检察工作全环节各方面,/件比低于1.6。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制定检察教育培训实施方案,推进精准培训,坚持政治轮训与业务培训深度融合,组织培训期数大于25期;提高保障能力,提升检务保障规范化精细化绩效化水平,对检察机关办案及技术用房后勤维修进行保障,设备运行正常、完好率不低于99%,确保检察业务顺利开展实施。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681,901.1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33,752.28元,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的预算机动经费项目2024年预算中纳入项目支出编报。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584,617,352.23元,其中:流动资产73,560,654.11元,固定资产265,786,394.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688,000.00元,无形资产65,711,242.21元,其他资产176,871,061.22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5,848,241.9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12,852.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93,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798项,账面原值2,649,9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816.00元;资产使用收入4,298,060.00元,其中出租资产14,750.38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4,298,060.00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20241上报)资产月报数


Copyright?2011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管理维护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409号 邮编:650228 服务电话:0871-64993999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