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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3-08-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完成省人民检察院和市委部署的工作任务。

2.对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3.领导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根据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结合临沧实际,部署全市检察工作任务。

4.依法对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案件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工作。

5.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监督。对公安安全等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发现违法,依法进行纠正;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对全市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监狱的执法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6.依法对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调解书实行监督;对民事、行政诉讼中审判程序(人员)违法行为、执行行为进行监督;负责办理市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公益诉讼案件;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

7.受理向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控告和申诉案件,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8.负责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管理和指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工作。

9.规划和指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财务装备工作、检察技术与信息工作。

10.协同党委管理考核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依法办理有关法律职务任免手续。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以来,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意义,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党中央《意见》)及省委、市委《实施意见》,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扎实开展机关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临沧经济社会建设,融入安保维稳、强边固防、疫情防控等重大部署,能动履职,各项检察工作有效开展,持续稳进、稳步、提升。

1.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首位坚持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切实把讲政治的根本要求体现和落实到具体司法办案活动中,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2.以安保维稳为主线,全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见效。坚持把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体现检察机关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的实践大考,统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有序推进了各项重点工作。

3.以服务大局为中心,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决以能动检察履职服务保障临沧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竭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4.以业务建设为核心,推进法律监督工作创新发展坚持把贯彻落实党中央《意见》作为检察业务建设的总引擎围绕质量建设年目标任务,以检察业务核心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促推法律监督工作质效

5.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筑牢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根基始终坚持五个过硬要求和四化方向,全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沧江检察铁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和1个派出机构,包括: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驻看守所检察室)、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第十检察部(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技术与信息部、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装备部、政治部、驻临沧监狱检察室。

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2.凤庆县人民检察院

3.云县人民检察院

4.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

5.临沧市永德县人民检察院

6.镇康县人民检察院

7.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8.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9.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9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0个。分别是:

1.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2.凤庆县人民检察院

3.云县人民检察院

4.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

5.临沧市永德县人民检察院

6.镇康县人民检察院

7.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8.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9.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9人。其中:行政编制40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7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7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3人(离休0人,退休193人)。

实有车辆编制48辆,在编实有车辆4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152,864,750.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629,508.77元,占总收入的95.2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235,242.22元,占总收入的4.7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13,493.10增长0.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337.71,下降0.02%其他收入增加436,830.81增长6.43%变动的主要原因2022年无检察系统债务化解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151,786,509.39元。其中:基本支出106,103,561.47,占总支出的69.90%项目支出45,682,947.92,占总支出的30.1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426,019.84元,下降1.5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51,721.76增长2.17%项目支出减少4,677,741.60,下降9.29%变动的主要原因2022年无检察系统债务化解经费

)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103,561.4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3,698,012.43元,占基本支出的88.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405,549.04元,占基本支出的11.69%。人均公用经费32,993.4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682,947.9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两房建设599,984.71元;2.检察监督22,808,527.57元;3.国家赔偿费用支出357,802.90元;4.国家司法救助支出165,000.00元;5.其他检察支出21,751,632.7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629,508.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4%。与上年相比减少23,337.71元,下降0.02%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无检察系统债务化解经费;二是2022年换装人员减少,服装经费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7,802.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国家赔偿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126,051,560.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6%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保障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27,607.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0%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死亡抚恤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5,523,509.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9%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6,269,0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63,400.00支出决算为1,674,583.55完成年初预算的81.16%。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359,400.00占总支出决算21.4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55,458.55占总支出决算的74.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59,725.00占总支出决算的3.5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9,725.00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63,400.00元,支出决算为1,674,583.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359,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55,458.55元,完年初预算的92.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7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83,247.15增长20.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0212022年均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19,800.00增长5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2,588.15增长13.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859.00增长22.2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现有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10占比较大,车辆老化,维修成本增加;二是较上年增加购置一辆公务用车;三是2022年调研等公务活动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3辆。凤庆县人民检察院镇康县人民检察院、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车辆达到报废年限、不能安全行驶,完成报废工作,保留车辆无法保障部门开展工作,在车辆编制内各申请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云南省财政厅批复后按程序完成购置工作。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5辆。主要用于公诉及审判监督工作、侦查监督工作、监所检察工作、控告申诉以及其检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10,886.71元,减少25,891.77元,下降0.2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远程提讯室的使用,公务出差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相应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432,855,355.10元,其中,流动资产12,525,820.05元,固定资产408,696,300.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533,351.13元,其他资产99,882.93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767,151.1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665,352.4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679,5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717项,账面原值3,628,334.5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318.12平方米,账面原值4,633,951.6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2,00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70,8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77,65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93,20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242,69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0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9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共有离退休人员19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3人。退休人员工资均由地方财政保障,故附表离休费、退休费无金额。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4两房建设(项):反映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5)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查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6)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五、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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