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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2023年 预算公开

时间:2023-02-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2023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2023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其主要职责是: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共设置26个内设机构,包括:院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第十检察部、第十一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涉外事务联络部、检察技术与信息部、检务督察部、财务装备部、机关事务部、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队伍建设处、干部人事处、宣传处、教育培训处、司法警察总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以政治建设为首要,以更高站位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法治力量捍卫党的全面领导,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推进云南检察工作现代化

2.坚持以服务大局为要务,以更实举措融入云南发展新篇章。一体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支持云南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意见,紧紧围绕省委确定的3815”战略发展目标,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乡村振兴、强边固防等重大部署,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维护国家安全和云南边疆稳定,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要求,持续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以法治之力保障服务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3.坚持以人民至上为中心,以更深情怀践行司法为民新要求。聚焦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持续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检察为民实事,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以更具温度、更有质效的检察履职,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运用法治力量更加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4.坚持以宪法定位为根本,以更新理念提升法律监督新格局。深刻认识新时代党和人民更高要求,切实把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监督职能真正落实、做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5.坚持以自身建设为关键,以更大力度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融合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锻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坚持从严管党治检,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大力推进数字检察战略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夯实检察事业长远发展根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87人,其中:行政编制38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6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6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75人,其中:离休9人,退休266人。

车辆编制44辆,实有车辆4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05,072,357.7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92,514,957.7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2,557,4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31,335,157.72增幅为84.51%主要原因是:为加大全省检察机关资金统筹力度,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统筹代编的全省性收入2022年大幅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92,514,957.72元,其中:本年收入475,726,956.17元,上年结转收入16,788,001.55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5,726,956.1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38,361,557.72增幅为93.79%主要原因是:为加大全省检察机关资金统筹力度,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统筹代编的全省性财政拨款收入2022年大幅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05,072,357.7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92,514,957.72元,其中:基本支出323,185,980.1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6,655,880.12增幅为203.38%主要原因一是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奖励经费197,010,000.00元以及全省检察系统乡镇补贴经费300,000.00元等项目纳入了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2022年我单位基本支出预算不含此项经费二是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7,104,000.00年纳入基本支出中编报,上年纳入项目支出中编报三是2023年在职在编人员绩效考核奖金纳入基本支出预算编报,2022年我单位基本支出预算不含此项经费。项目支出169,328,977.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705,677.60元,增幅为14.70%主要原因是:为加大全省检察机关资金统筹力度,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统筹代编全省性项目较2022年大幅增加。主要包括:全省检察机关三项经费(基础设施建设、大中型维修改造、信息化建设)70,000,000.00元;全省检察机关提质增效项目经费40,00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家赔偿费用支出6,000,000.00元,主要用于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办结国家赔偿案件后需依法支付的国家赔偿金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91,089,203.58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84,000.00元,主要用于全省检察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46,890,465.08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其中:5,460,000.00元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200,000.00元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的线路租用及枪弹管理经费支出;40,546,365.00元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代编的全省检察机关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以及全省检察系统提质增效资金统筹安排经费支出684,100.08为上年结转使用的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事业运行276,474.44元,为上年结转使用支出,主要用于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的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及奖金。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317,977,262.52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其中:197,010,000.00元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代编的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奖励经费支出;70,000,000.00元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代编的全省检察机关三项(基础设施建设、大中型维修改造、信息化建设)经费支出;4,814,000.00元为全省检察机关服装经费支出;25,393,635.00元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代编的全省检察机关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以及全省检察机关提质增效资金统筹安排经费支出;4,400,000.00元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支出;2,833,000.00元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成本性经费支出;13,526,627.52元为上年结转使用的信息化建设经费、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服装经费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82,520.00元,主要用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187,250.74元,主要用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2,595.21元,主要用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574,053.12元,主要用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092,815.03元,主要用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3,487.00元,主要用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医疗方面支出。

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47,250.00元,主要为上海市对口帮扶资金,专项用于新时代云南边疆检察人员通用素能提升培训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977,581.00元,主要用于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住房公积金缴存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676,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51,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25,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63,347.00元,较上年增加448,747.00增幅为15.9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884,0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5个,因公出国(境)49人次。根据省政府外事办的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因公出国(境)计划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统一申报,因公出国(境)费预算统一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进行编报。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80,0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5次,共计接1976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99,347.00,较上年增加448,747.00元,增幅为27.1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450,000.00元,增幅为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49,347.00元,较上年减少1,253.00元,下降0.08%2023年拟报废1,新增购置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4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的原因是:为保证办案需要,报经云南省财政厅批准,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拟在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内报废后新购置1辆执法执勤用车,故较去年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费450,000.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三项(基础设施建设、大中型维修改造、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

三项(基础设施建设、大中型维修改造、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一是按照三项经费审批管理制度,对纳入云南省检察机关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计划的资金进行申请和保障。强化全省检察机关维修改造项目,按计划完成项目改造任务,主要是对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的修缮改造项目、改变房屋整体消防管网的修缮改造项目以及对房屋整体进行装饰装修的修缮改造项目进行管理,确保大中型维修改造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二是按照三项经费审批管理制度,对纳入云南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项目进行经费申请和保障。根据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结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属性和司法办案特点,在电子检务应用与统一软件2.0建设基础上,结合云南本地化业务特点,构建有特色的智慧检务应用体系,量刑辅助使用率达90%以上。进一步丰富完善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化顶层设计,信息化系统在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等方面向在地州实现延伸和拓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移动办案日存储量达1T以上。建成覆盖各级检察院、各个业务部门、所有岗位及人员的“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的智慧检务数字化平台,实现内外网络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智能辅助范围更广、速度更快、应用更准,所有业务内控监督有力高效,分析决策、考核评比、资源调配更科学。三是完善三项经费管理与保障体系。建设应用创新与评价体系,发展以及资金保障体系,提供更好的制度、管理、人才和资金保障。

(二)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一是平衡发展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立案率达89%以上,创新未成年人检察,深化控告申诉检察,推进检察管理现代化。加强对检察机关办理各类案件的全流程管理,全面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二是重点加强队伍管理、教育培训、新闻宣传、检察文化、纪检监察、检务保障等建设。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案件管理和人员考核。制定检察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坚持政治轮训与业务培训深度融合,全年组织培训25次。加强对口援助和薄弱基层院帮扶,加强检察新闻宣传,持续巩固壮大检察主流舆论,推进检察媒体深度融合发展。三是强化科技装备建设,装备保障率达100%。加强侦查监督、诉讼监督、执行监督、司法鉴定装备建设,全面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应用,促进检察业务管理规范化,提升办案质效。加强交通装备建设,重点做好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工作。加强档案管理装备建设,重点做好档案库房设备和档案数字化管理设备配备工作。四是加强通用常规装备建设。做好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配备工作,提高办公质量和效率。

(三)全省检察系统提质增效经费项目

全省检察系统提质增效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是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加精准。检察工作深度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检察产品引领法治进步、促进社会治理、服务经济发展作用凸显,检察公信力明显提升。二是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显著提升,案件比小于1.6公诉案件审结率达78%以上。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发展完善。法律监督体系、检察组织体系、检察理论体系更加成熟定型,检察领导体制、职权配置和运行机制更加科学。

(四)服装经费项目

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服装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统计上报完成基础数据采集,及时上报服装采购计划,完成招标文件的准备工作,实行公开招标,检察服装公开招标采购率为100%,高质量,高效完成年度服装采购计划,服装采购计划吻合率达99%,紧紧围绕控制服装价格,合理控制采购成本,实际服装采购成本控制率不高于5%,实际服装采购价格与高检院规定价格接近比率达到98%,做好服装制作、及时发放服装,配发制服及时性90%以上,服装的发放后的跟踪问效,保证服装质量,保证人民检察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纳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预算的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的培训收入等。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554,039.96元,上年对比增加:2,630,139.96增幅为12.57%增加原因主要是另文下达的部门机动金经费较2022年增加2,090,000.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资产总额529,842,205.89元,其中,流动资产43,519,334.99元,固定资产129,160,839.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1,811,723.36元,其他资产305,350,307.75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1,479,934.1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602,686.7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04,10.00元;资产使用收入1,530,000.00元,其中出租资产4,750.38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530,000.0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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