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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领导所辖各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主要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开展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5.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6.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关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7.负责其他应当由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接受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二是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一项活动”、“四大工程”、“五大行动”等中心工作能动履职,为全州“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和谐、幸福、美丽新怒江和平安怒江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准确把握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把服务“六稳”、“六保”作为检察履职最重要的使命,积极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筑牢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安全屏障,在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当中作出新贡献。

三是全面落实强边固防检察责任。巩固、提升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果,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实现以打促防效果最大化,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把强边固防各项任务抓实抓细,研究常态化推进工作长效机制,提升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四是提升检察业务工作整体质效。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推动检察公开听证,抓实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三个效果统一”为标尺,全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充分、均衡发展,为维护司法公正、彰显公平正义发挥应有作用。

五是强化自身建设夯实发展根基。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检察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敢于刀刃向内、敢于刮骨疗毒,着力整治存在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持之以恒固本强基,把基层院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聚力推动基层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2.泸水市人民检察院

3.福贡县人民检察院

4.贡山县人民检察院

5.兰坪县人民检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9人。其中:行政编制17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6人。

实有车辆编制23辆,在编实有车辆26辆。2021年在编实有车辆超编制数3辆的原因为:2016年8月怒江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怒江州人民检察院保留符合规定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2017年司法体制改革上划省级统管后未认定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泸水市人民检察院在2021年内申请报废处置1辆,因2021年内未完成报废审批手续,故实有车辆数超编制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同时,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7,560.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93.23万元,占总收入的88.5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67.37万元,占总收入的11.47%。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048.55万元,同比增加16.1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57.18万元,同比增加12.76%;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291.37万元,同比增加50.59%。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省财政安排怒江州人民检察院信创项目经费泸水市人民检察院“两房”建设项目化债资金等新增项目经费,导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二是地方财政安排泸水市人民检察院“两房”建设项目化债资金福贡县人民检察院“两房”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报批相关经费,导致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7,63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2.10万元,占总支出的59.46%;项目支出3,096.78万元,占总支出的40.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增加913.53万元,同比增加13.5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14.16万元,同比下降11.91%;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527.68万元,同比增加97.36%。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调出、退休等减少10人,导致人员工资、津补贴等基本支出减少二是2021年财政安排怒江州人民检察院信创项目经费泸水市人民检察院“两房”建设项目化债资金福贡县人民检察院“两房”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报批相关经费等项目资金,支出较大导致项目支出增幅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42.1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4.16万元,同比下降11.91%,主要原因分析:因在职人员调出、退休等减少10人,导致人员工资、津补贴等基本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78.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3.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41%。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3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96.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27.69万元,同比增加97.36%,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财政安排怒江州人民检察院信创项目经费泸水市人民检察院“两房”建设项目化债资金福贡县人民检察院“两房”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报批相关经费等项目资金,支出较大导致项目支出增幅较大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万元;2.其他公安支出4.27万元;3.行政运行支出515.33万元;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32万元;5.“两房”建设427.89万元;6.检察监督72.85万元;7.其他检察支出1,941.59万元;8.普法宣传0.13万元;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0.6万元;10.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47万元;11.死亡抚恤67.03万元;12.公务员医疗补助10.95万元;1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1万元;14.其他扶贫支出8.2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94.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63%。与上年对比增加412.37万元,同比增加6.56%,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新增怒江州人民检察院信创项目泸水市人民检察院“两房”建设债务化解项目支出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5,85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4%。主要用于业务办案项目的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8.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96.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265.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6%。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5.60万元,支出决算为75.25万元,完成预算的71.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3.70万元,完成预算的80.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7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贯彻“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控公务接待支出,导致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二是远程提讯室的广泛使用,降低了办案人员出差频次,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9.84万元,下降28.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020年、2021年均为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8.42万元,下降27.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3万元,下降47.9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按照要求持续压缩公用经费,严控公务接待支出;二是远程提讯室的广泛使用,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70万元,占97.94%;公务接待费支出1.55万元,占2.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7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3.7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6辆。主要用于公诉及审判监督工作;侦查监督工作;监所检察工作;控告申诉以及其它检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3.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5万元,同比增加0.68%,主要原因分析:因机关运行经费中用于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相关支出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怒江州检察院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怒江州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1,898.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98.17万元,固定资产10,497.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402.34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8.6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80.4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612平方米,账面原值60.33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23项,账面原值135.2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50平方米,账面原值2.2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5.1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怒江州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3.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7.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9.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5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共有离退休人员88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87人。退休人员工资均由地方财政保障,故附表退休费无金额。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两房”建设(项):反映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4)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查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5)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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