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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2-0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通过办理管辖权限范围内的案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和领导全州市(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院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第十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技术与信息部、检务督查部、财务装备部、政治部,派驻机构为中共大理州纪委大理州监委驻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所属单位13个,分别是:

1.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机关)

2.大理市人民检察院

3.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4.祥云县人民检察院

5.弥渡县人民检察院

6.宾川县人民检察院

7.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8.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9.永平县人民检察院

10.云龙县人民检察院

11.洱源县人民检察院

12.剑川县人民检察院

13.鹤庆县人民检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大理州人民检察始终遵循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实践着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服务大局主动作为,克难奋进勇担使命,积极办理各类案件检察工作在落实、稳进中有新提升,整体进入全省上游水平,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一是凝聚意志力量,在筑牢政治忠诚中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大理之问”大讨论活动,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的殷殷嘱托,主动融入苍洱一体化保护治理,全面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工作,2021年又在全省率先建立“林长+检察长”机制,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出台大理检察服务民营企业“二十条”,通过设立联系点、办公室,送法进企业、“检察开放日”等举措,常态化、多渠道开展联企服务。奋力推进平安法治大理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起诉利用疫情诈骗、制假售假、发布虚假信息等涉疫犯罪,积极办理野生动物保护、医疗废弃物污染等涉疫公益诉讼案件。

二是坚持为民司法,在维护公平正义中保障民生民利。切实履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近四年,监督立案307人、监督撤案304人,纠正漏捕249人、追诉漏犯318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44件次。紧盯人民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流失等热点问题。围绕大理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旅游名城建设,以民事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完善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面推行办事网上预约和律师“网上阅卷”,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用跑”。切实履行好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34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推进法治进校园全覆盖,擦亮“金花姐姐”未检品牌,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质效。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分化犯罪、减少社会对立面。倾听群众诉求,受理控告、申诉、举报等信访案件,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应。

三是激发内生动力,在创新发展中夯实事业根基。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人财物省统管和检察职业保障等改革顺利完成。坚持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导向,按照“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布局,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工作职能调整,实现流程再造和业务重组,全州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总数由175个精减为83个。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实行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稳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对11591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在州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设立13个派驻检察室,实现监督与配合并重、双赢多赢共赢。适应信息化大趋势,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建成检察涉密专网、检察工作网及远程提讯系统、远程案件研讨中心、远程接访听证室;案件办理实现网上流转、随机分配、质量管控;充分挖掘、用好检察大数据,定期开展业务数据分析会商,以科技助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自觉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坚持政治建检,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打造有检察特色的党建品牌,两级检察院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全部达标。坚持好干部标准,选优配强两级院领导班子,对任职满五年的基层院检察长全部轮岗交流。开展业务培训、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27人入选全国、全省检察人才库,60人荣获省州业务标兵和办案能手称号。不断深化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健全检察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自觉接受巡视巡察和政治督察,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用好“案-件比”评价标准,引导检察办案求极致,对检察人员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倒逼能动检察、主动履职,激发内生动力。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实行领导联系帮扶、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基层检察院结对共建。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健全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机制,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参与检察工作。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群众参与监督检察办案渠道,将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检务更加公开透明。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3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68人,其中:行政编制468,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6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6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4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12人。

车辆编制61辆,实有车辆5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564.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418.47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145.93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894.43万元增幅为16.23%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度非同级财政保障的其他收入1,145.93万元纳入预算,同时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748.50万元纳入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导致本年度财务总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418.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337.7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0.7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37.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48.50万元,增幅6.4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财政拨款收入中,部分二级预算单位申报的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纳入预算,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经费合计731.53万元,导致本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564.4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33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63.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52.7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增加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20.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33.10万元项目支出2,274.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72.1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度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纳入预算,导致项目支出中“两房建设”支出增498.53万元,同时执法办案补助经费小幅增加,整体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7,881.5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两房”建设731.53万元,主要用于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弥渡县人民检察院、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永平县人民检察院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大中型维修改造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652.8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办案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如办案差旅费、侦缉调查费等的支出,分别为大理州人民检察(机关)2022年度执法办案业务经费400.00万元、司法业务经费88.00万元;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巍山县人民检察院、永平县人民检察院、洱源县人民检察院、鹤庆县人民检察院20.00万元共计100.00万元司法业务经费以及大理州宾川县人民检察院服装经费、聘用制书记员经费64.80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894.37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如检察制服支出、聘用制书记员劳务费支出、司法警察加班补贴支出等,分别为各二级预算单位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780.00万元、服装经费20.82万元、大理市人民检察院、祥云县人民检察院司法业务经费各20.00万元、洱源县人民检察院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49.28万元以及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洱源县人民检察院人民警察加班补贴经费4.27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5.90万元,主要用于大理州人民检察院13个二级预算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9.40万元,主要用于大理州人民检察院部分二级预算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35.54万元,主要用于大理州人民检察院13个二级预算单位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59.19万元,主要用于大理州人民检察院13个二级预算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30万元,主要用于大理州人民检察院13个二级预算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61.16万元,主要用于大理州人民检察院13个二级预算单位住房公积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3个,采购预算总额1,122.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31.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81.74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9.93万元,较上年增加6.59万元,增长2.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7.00万元,较上年减少12.89万元,下降21.5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64次,共计接待2186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为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控制接待人数及规模,同时疫情期间,公务接待减少,导致公务接待预算费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2.93万元,较上年增加19.48万元,增长8.7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24.00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2.93万元,较上年增加43.48万元,增长21.8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9辆。

增减变化原因为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大幅减少;本年度因部分二级预算单位为公务车辆老旧,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充分结合大理州人民检察院部门工作重点和工作实际设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建立以财政一体化信息采集申报为主、绩效评价和跟踪管理为辅,第三方机构、专家和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的系列绩效评价体系,定期做好整体支出绩效财务分析,注重项目资金整体支出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有效性相统一,努力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提高财务核算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产出良好的社会经济效果。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具体情况如下:

执法办案业务经费:本项目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明确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紧紧围绕我省、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强化诉讼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努力推动检察机关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更好的为全省、全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体目标为:1.牢牢把握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一最高原则,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2.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积极投入平安大理建设。3.牢牢把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这一重要职责,努力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4.牢牢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这一宪法定位,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5.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政治责任,着力打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6.牢牢把握改革创新这一强大动力,坚定不移推动检察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7.建成一支高效的后勤服务队伍,提高服务的精细化水平,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强化向社会购买服务,高效高质保障检察事业,增加社会就业机会。

司法业务经费:本项目紧紧围绕检察业务工作重点,具体目标为:1.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2.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慎捕慎诉少监禁政策,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积极开展好各项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3.着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以洱海保护治理的工作目标要求为中心,着力服务全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大理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4.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通过诉前程序审查、发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推进公益诉讼稳步发展。5.强化自身内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和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和其他群众代表意见建议。

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本项目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的《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方法(试行)》(云财政法〔2018〕34号)、《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核定聘用制书记员数量的通知》(云检发政字〔2018〕24号)等文件要求,规范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根据聘用制书记员人数、等级、经费保障总额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强化预算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管好用好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全面、足额、按时保障聘用制书记员权益,积极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服装经费:本项目遵守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紧紧围绕控制服装价格,保证服装质量的目标,高量高效完成2022年度服装采购计划,保证人民检察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1.服装信息采集准确,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无漏报、多报。 2.严格按照高检院、财政部的指导价格,结合全我部门检察官、司法警察人数开展招标采购。3广泛吸收和采纳干警的意见,增加服装采购工作的透明度,扩大知情权、参与权,提高服装管理水平,提升干警对服装的满意度。

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本项目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体部署,以加强薄弱基层院建设为目标,实现新时期检察工作的同时确保办案安全,改善办案办公环境,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办案场所大型修缮活动,树立检察机关形象,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提供有力保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53.9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9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维护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理州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35,865.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23.62万元,固定资产29,746.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3,464.34万元,无形资产1,201.81万元,其他资产629.46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21.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13.2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71.1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82项,账面原值98.3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5.5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89.06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5.5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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