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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1-0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领导所辖各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主要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监管机关(看守所)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负责其他应当由怒江州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怒江州人民检察院内设14个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检务督察部、财务装备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技术与信息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政治部、办公室。下设4家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泸水市人民检察院、福贡县人民检察院、贡山县人民检察院、兰坪县人民检察院。

纳入怒江州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机关)

2

泸水市人民检察院

3

福贡县人民检察院

4

贡山县人民检察院

5

兰坪县人民检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也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面对新时代、新任务,全州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怒江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州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上级院各项决策部署,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到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大力推进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全力为怒江“十四五”规划实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2021年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接受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二是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一项活动”、“四大工程”、“五大行动”等中心工作抓检察履职,为全州“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建设和谐、幸福、美丽新怒江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准确把握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把服务“六稳”、“六保”作为检察履职最重要的使命,积极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在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当中作出新贡献。

三是全面落实强边固防检察责任。巩固、提升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果,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实现以打促防效果最大化,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把强边固防检察环节各项任务抓实抓细,研究常态化推进工作长效机制,提升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四是提升检察业务工作整体质效。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抓实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三个效果统一”为标尺,全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充分、均衡发展,为维护司法公正、彰显公平正义发挥应有作用。

五是强化自身建设夯实发展根基。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检察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敢于刀刃向内、敢于刮骨疗毒,着力整治存在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持之以恒固本强基,把基层院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聚力推动基层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新的一年,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依靠州委、省院的坚强领导,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怒江“十四五”规划实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建党100周年交出一份出色的检察答卷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5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9人,其中行政编制17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7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7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2人。

车辆编制23辆,实有车辆23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600.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00.97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352.03万元,同比下降7.11%,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93.81万元,同比下降10.02%;上年结转数与上年对比增加141.78万元,同比增长571.2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正常职务职级晋升,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9.84万元;二是预算编报口径变化,上年转移支付纳入年初预算,2021年未纳入,较上年减少580.00万元;三是2021年换装人数增加,安排服装经费21.02万元,较上年4.67万元增加16.35万元;四是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项目较上年减少40.00万元;五是上年结转数与上年对比增加141.7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600.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34.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66.6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34.37万元(本级财力4,334.37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10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2.03万元,同比下降7.11%,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93.81万元,同比下降10.2%;上年结转数与上年对比增加141.78万元,同比增长571.2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正常晋升,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9.84万元;二是预算编报口径变化,上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纳入年初预算,2021年未纳入,较上年减少580.00万元;三是2021年换装人数增加,安排服装经费21.02万元,较上年4.67万元增加16.35万元;四是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项目较上年减少40.00万元;五是上年结转数与较上年增加141.78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600.9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43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26.61万元,较上年增加9.84万元,同比增长0.25%,增加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正常晋升,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9.84万元;项目支出507.76万元,较上年减少563.65万元,同比下降58.02%,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编报口径变化,上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纳入年初预算,2021年未纳入,较上年减少580.00万元;二是2021年换装人数较上年增加,安排服装经费21.02万元,较上年增加16.35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3,120.1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507.76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其中:21.02万元为怒江州检察院机关服装经费支出;18.74万元为怒江州检察院机关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支出;306.00万元为怒江州检察院机关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等有关支出;62.00万元为怒江州检察机关司法业务经费支出;100.00万元为怒江州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4.18万元,主要用于怒江州检察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80万元,主要用于怒江州检察机关职业年金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41.57万元,主要用于怒江州检察机关人员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3.18万元,主要用于怒江州检察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73万元,主要用于怒江州检察机关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82.96万元,主要用于怒江州检察机关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采购预算总额47.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5.60万元,较上年减少22.34万元,同比下降17.4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45万元,较上年减少0.72万元,同比下降4.7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7次,共计接待1127人次。

较少原因:公务接待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严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进一步降低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1.15万元,较上年减少21.62万元,同比下降19.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18.00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15万元,较上年减少3.62万元,同比下降3.8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

较少原因:一是2020年全州检察机关车辆购置费支出预算18.00万元,具体为兰坪县人民检察院购置更新执法执勤用车1辆,2021年全州检察机关无购车计划,因此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减少18.00万元;二是怒江州美丽公路在2020年内建设完成,泸水至福贡、贡山沿线公路路况变好,车辆耗损情况将有所缓解,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较上年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执法办案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认真履行“四大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报告人代会通过率大于95%。针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提起的公益诉讼胜诉率不低于90%。加强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建设,通过实务考评、竞赛练兵、评审选拔等方式,大力选拔培养高层次检察人才,组织专项培训6期以上,培训检察人员大于100人,参加业务培训人员培训考试合格率达95%以上。

(二)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用人额度内研究核定预算年度聘用制书记员需求量,及时核实预算年度核定的聘用制书记员在职情况;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已聘用制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率95%;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三)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服装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统计上报完成基础数据采集,服装库存积压率不高于5%;紧紧围绕控制服装价格,合理控制采购成本,实际服装采购成本控制率不高于10%,实际服装采购价格与高检院规定价格接近比率达到98%;做好服装制作、及时发放服装,配发制服及时性90%以上;服装的发放后的跟踪问效,保证服装质量,保证人民检察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5.结余结转: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6.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人民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两房”建设(项):反映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4)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5)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民检察院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71.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40万元,同比增长1.31%,主要原因分析:因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正常晋升工资总额增加,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核定的工会经费福利费等较上年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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