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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1-0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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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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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其主要职责是: 1)承办受理管辖范围刑事犯罪件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捕工作开展立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2)承办受理刑事犯罪审查、出庭公诉和诉工作,对人民法院刑事审活动行监督;3)开展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对成年人涉嫌犯罪、侵害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件审查逮捕审查以及涉及成年人的民讼、控告申刑事进行监督;(4)负责管辖范围内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行机关和监管场所执行刑罚及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处来信来访,受公民的报案、控告、举报管理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项,对办结果进行监督;6)依法办检察机关管辖刑事、国家司法救助案及国家赔偿案件;7)办活动违法行为监督和行监督;8)对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内设6个机构,包括:侦查监督部、公诉部、检察监督部、案件管理部、检务管理部、监察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功夫,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检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控。强化“三同步”工作实效,健全完善涉检舆情监测、研判、处置、报告制度。提升党建质量,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促进党建、队建、业务同向发力。

二是强化素质能力提升。紧跟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发展需要,加大培训力度,以提升政治业务素质、司法办案能力为核心目标,坚持政治和业务并重,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指导性案例进课堂;完善检委会学习制度,推进“互联网+教育培训”,组织检察人员参加“中检网院”“检答网”“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平台自主学习,切实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是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建设。主动服务和保障“三大攻坚战”,精准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继续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持续降低“案-件比”。完善监检衔接机制,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推行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加强对看守所等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监督。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加强对法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和民事执行活动监督。认真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积极参与我省普速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与铁路单位的联系,开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拓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加大案件办理力度,保护涉铁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建设过硬检察队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根据中央、省委政法委、高检院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强化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落实,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强智慧检务建设,提升检务管理水平。结合人员分类管理实际,改进绩效考核方式方法,调整优化考评内容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充分调动三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加大先进典型培养力度,展现新时代检察风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96.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78.19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38.43万元,增幅77.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部门新增办公用房、办案业务用房及网络布线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经费2020年无此项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96.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78.1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7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78.19万元(本级财力1032.19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646.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38.43万元,增幅77.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部门新增办公用房、办案业务用房及网络布线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经费2020年无此项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96.9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7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2.11万元,与上年687.34万元对比增加54.77万元增幅7.9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以及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纳入了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2020年我部门基本支出预算不含此项经费。

项目支出936.08万元,与上年252.40万元对比增加683.68万元,增幅270.8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部门新增办公用房、办案业务用房及网络布线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经费2020年无此项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84.3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936.08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其中:66.00万元为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2.56万元为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专项经费支出;0.99万元为服装经费支出;220.53万元为检察业务装备及办案业务经费支出; 646.00万元为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3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4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4.7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7.9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7万元,主要用于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医疗方面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1.7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总额733.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5.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46.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05万元,较上年减少18.59万元,下降123.5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4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3.1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98人次。

减少原因是我部门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在上年预算基础上适当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11万元,较上年减少18.56万元,下降131.5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12.00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11万元,较上年减少6.56万元,下降46.4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减少原因一是2021年我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二是我部门继续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机制,上年预算基础上适当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司法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一是围绕服务大局,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民营经济平等保护。二是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公益诉讼的法律监督;三是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健全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服务“四位一体”检务保障格局,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夯实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物质基础;四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部署,建立完善有利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检察经费保障体制;五是继续抓牢抓实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重点加强建立检察队伍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

(二)司法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一是完善应用系统的安全防护措施与运维管理;二是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技术装备建设,增强案件线索排查和证据调查收集能力;三是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等技术标准,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状况开展等级测评,切实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三)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精神适应检察事业发展,保障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二是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及《云南省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和装修工程项目财政资金标准》要求开展办公用房和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网络升级改造工作,确保维修改造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维修改造项目按计划完成率95%,维修改造经费使用的合规性达100%。

(四)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一是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用人额度内研究核定预算年度聘用制书记员需求量,及时核实预算年度核定的聘用制书记员在职情况,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及时率100%;二是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已聘用制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率95%,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0.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135.84万元对比增加4.3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及保有车辆数发生变动,其中:2021年在职人数较2020年增加2人,2021年实有车辆数较2020年增加1辆。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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