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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1-08-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能: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大理州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高检院、州委和省检院决策部署,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和“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主题,聚焦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实施“政治建检、业务立检、规范治检、素质强检、文化育检、科技兴检、改革活检、基础固检”八大工程,全年办理各类案件36,477件,批捕2,022人,起诉4,856人;办理各类诉讼监督案件13,804件,监督纠正违法1,529件次,立办公益诉讼案件427件。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效具体如下:

1.聚焦服务“六稳”“六保”,为大理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依法履职抗疫,严格依法办理涉疫情案件。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医疗废弃物污染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强化源头管控,办理涉疫情公益诉讼案件74件。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和“民法典百场讲座进百企”活动50余场次,惠及企业180余家。

2.更新检察司法理念,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一是以深化刑事诉讼主导责任为抓手,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二是全面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推动工作深入展。三是以虚假诉讼案件为突破口,做强民事检察。四是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重点,做实行政检察。五是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为引领,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3.深入落实改革举措,稳步提升大理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强化办案流程监控,规范司法行为,对1,289件案件开展流程监控,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132件。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和应用,完成全州检察机关远程提讯系统项目建设,推进检察听室、远程案件研讨中心升级改造、信息管理应急指挥平台、高仿真会商系统会议室等项目建设,突出网络安全、信息化、智慧检务在检察工作中的战略性、基础性地位,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  

4.持之以恒固本强基,推进大理检察队伍能力素质提升。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抓实素质能力建设。推行“互联网+教育培训”模式,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强化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学习,按“突出重点、分类组织”原则,分三期组织“三类人员”到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开展综合素能提升培训。成功举办大理州第十届职工技术技能大赛公诉业务竞赛暨第六届全州公诉人业务竞赛,推动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建设。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年内组织完成涉及中央改革任务、州委中心工作和检察机关履职等各类课题84个。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工作一体推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做到警钟长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1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大理人民检察院(机关)

2.大理市人民检察院

3.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4.祥云县人民检察院

5.弥渡县人民检察院

6.宾川县人民检察院

7.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8.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9.永平县人民检察院

10.云龙县人民检察院

11.洱源县人民检察院

12.剑川县人民检察院

13.鹤庆县人民检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8人。其中:行政编制468(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5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13人。

实有车辆编制62辆,在编实有车辆6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收入合计17,057.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12.71万元,占总收入的93.87%;其他收入1,045.02万元,占总收入的6.13%。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3,446.14万元,下降16.8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转隶监察委人员150人从2019年10月起停发工资,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二是2020年度的两房化债资金减少,导致本部门整体收入大幅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支出合计18,50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42.92万元,占总支出的70.48%;项目支出5,464.21万元,占总支出的29.52%。与上年对支出合计减少2,279.02万元,下降10.9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转隶监察委人员150人从2019年10月起在停发工资,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二是2020年度的两房化债资金减少,导致本部门整体支出大幅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州人民检察院、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042.9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64.34万元,下降13.09%,主要原因转隶监察委人员150人从2019年10月起停发工资,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534.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08.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57%。人均公用经费支出2.5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州人民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64.21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314.67万元,幅为5.45%,主要原因分析:因部分项目已完工,对应的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行政运行104.62万元,用于机构日常运行经费;

2.一般行政管理实务34.91万元用于公用经费,检察监督1,101.27万元用于办案业务和业务装备

3.其他检察支出3,843.76万元用于办案业务和业务装备(主要包括本部门13预算单位的司法职能保障法警加班补贴、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司法职能保障检察业务费、司法职能保障服装经费、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扫黑除恶重点项目经费、中央和省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云南省烟草工业扶持专项资金等);

4.国家赔偿费用支出9.32万元用于大理州院国家赔偿

5.“两房”建设283.96万元用于两房建设;

6.死亡抚恤86.33万元用于4名离退休人员的死亡抚恤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35.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21%。与上年对比减少1762.42万元,下降9.1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转隶监察委人员150人从2019年10月起在停发工资,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二是2020年度的两房化债资金减少,导致本部门整体支出大幅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大理州院国家赔偿费用

2.公共安全(类)支出15,078.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支出、办案业务和业务装备经费支出“两房”建设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5.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4.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0.94万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640.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448.8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82.6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81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762.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2.6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46万元,完成预算的50.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1.86万元,完成预算的59.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59万元,完成预算的23.0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分析: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严格三公经费接待标准和范围,绝不超标准接待,同时规范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5.91万元,下降14.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19年、2020年决算均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6.85万元,下降16.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94万元,增长6.0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严格三公经费接待标准和范围,绝不超标准接待,同时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不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脱贫攻坚专项工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任务减少,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86万元,占88.82%;公务接待费支出16.59万元,占11.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8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1.98万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洱源检察院车辆老化更新车辆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9.8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2辆。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办案过程中车辆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5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5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各级检察机关本年未发生国外接待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4.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9.85万元,增长9.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配齐了省招聘用制书记员、部分单位增加了地方编制合同制书记员、合同制司法警察,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我各级检察机关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36.54万元、印刷费8.84万元、手续费0.47万元、水费13.63万元、电费47.85万元、邮电费6.10万元、物业管理费41.92万元、差旅费53.93万元、维修(护)费28.04万元、租赁费1.02万元、会议费0.82万元、培训费18.78万元、公务接待费16.54万元、专用材料1.40万元、劳务费89.36万元、委托业务费11.06万元、工会经费96.14万元、福利费107.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24万元、其他交通费489.2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4.84万元、其他78.0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月31日,大理州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34,744.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69.00万元,固定资28,232.85万元,无形资产1,149.92万元,在建工程3,752.44万元,其他资产439.8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97.8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30.8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35项,账面原值186.82万元,出售2项账面原值39.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43万元;对外捐赠1项,账面原值0.70万元;出租房屋89.06平方米,账面原值44.53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83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47,744.06

1,169

28,232.85

16,994.43

1,604.08

 

9,634.34

 

3,752.44

1,149.92

439.8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41.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4.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3.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2.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5.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2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两房建设:指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七、检察监督: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查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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